1.实践中心的实验室分专业实验室和各类特色中心。
对于专业实验室,首先对相关专业学生和教师开放;其次,打破原来的院系的壁垒,各专业实验室之间也实行某种程度的“开放”和共享,除了硬件上,主要是实验场地和设备共享,在管理上,软件资源和信息等等软的方面也努力实现共享。再次,不同专业的学生可以相互选修不同特色的实验课程,当然前提是由实验中心的统一资源调配和管理。为保证实验中心开放的有序有效,中心继续制定和完善了开放运行的各规章制度,制定《实验中心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和《实验室开放申请表》。最后,则是实验中心的实验室和特色中心有限度地逐步向社会开放。中心可以通过与社会合作共建实验室、承接企事业单位横向课题、开展学术交流、实验设备有偿使用以及社会培训服务等形式,发挥自己的优势,真正实现高等院校的三大功能。
2.实验中心管理制度
为了实践教学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除了严格执行学校的有关制度外,本中心还制订了一系列管理规章制度,主要包括:实验室设备管理制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实验室工作人员职责、学生实验守则、仪器器材赔偿制度、实验室防火防盗制度及网络安全管理条例等十多个专项与综合制度。中心对实验室制度建设,不是停留在制度的建立健全上,而是具体贯彻落实到实验教学的每个环节上。实验中心主任及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以监督和保证实验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3.考评方法
为了提高实验教学水平,鼓励教师积极投入实验教学的改革,学校教务处经常组织工作人员对实验教学工作进行常规检查和组织教师对实验教学进行质量测评,并对教师的实验教学质量进行分析、统计、反馈等工作;对于在实验教学改革中成绩突出的教师,在评先、评优和进修等方面给予倾斜。实验中心出台了关于实验教师和管理岗的考核细则用于日常和期末的考评。
实验教学采用单独设置实验课程和课程内实验两种基本形式。
(1)单独设置的实验课程,其教学活动以独立的课程形式进行组织,单独计算学分,单独考核与登记学习成绩。成绩的评定采用平时成绩与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但平时成绩占实验总成绩的50%以上;
(2)课程内实验是指:一门课程中的实验教学内容与理论教学一起构成一门课程,其成绩归入课程成绩,课程总成绩中实验成绩一般占20%以上。具体比例由有关教研室和实验室根据实验项目内容确定。
实验教学的平时成绩要根据实验预习、实验操作、实验报告、实验态度、遵守实验室规章制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4. 质量保证体系
(1)中心根据实验和教学管理规定和制度,制定出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每年年初制定中心和各个实验室(中心)的工作计划,报请中心专家委员会备案。并据此对包括中心主任、副主任在内的实验教师和管理及后勤人员的考评指标。
(2)中心及各实验建立了日常的教学和管理的归档和检查体系。保证上每门实验课前的设备、人员和教学计划安排的落实;在实验课进行当中,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实验教材、指导书、学生到课率的抽查工作;在课程结束时,应提交实验课程登记、学生实验报告和成绩表,还有实验室意见反馈表。
(3)积极借助学校督导组和教学检查系统的监管力量。
5. 运行经费保障
中心日常的教学运行经费由学校按年度计划拨款,中心统筹安排、专款专用。运转经费能够满足正常实验教学的需要。